張曉明駁“干預特首選舉”說:中央關注名正言順
2017-02-23 16:32:42 來源: 海外網(wǎng)
0瀏覽 評論0條
港區(qū)全國人大代表批反對派乞洋才是干預
港區(qū)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lián)理事長陳勇表示,在“一國兩制”下,中央了解香港特區(qū)的事務,是履行其憲制責任,加上香港基本法清楚列明中央對特首有實際的任命權,基于這種原因下,中央領導人與香港各界人士會面,交流意見,借以掌握最新形勢,并無不妥。
對于反對派將這種會面演繹為“干預選舉”,陳勇指出,過去反對派事無大小都跑到外國去講,要求外國插手,這才是尋求外國勢力干預香港內(nèi)部事務。
全國政協(xié)常委、前律師會會長劉漢銓亦說,香港特首選舉不止是香港大事,也是國家大事,關系到國家主權、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中央關注選舉,了解選舉情況,關注有關候選人的情況,與香港各界交換意見是很正常的事,絕對不存在中央干預特首選舉之說。
劉漢銓又指,在香港特首選舉中,中央有其重要的職責,尤其是中央對特首有實質(zhì)任命權,是由基本法規(guī)定的,他認為,中央一定要充分了解選舉的情況,才會行使任命權。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出,談論香港特首選舉,須認清幾件事,一是香港特區(qū)是中國的一部分,而非政治實體;二是特首由中央任命,是重要官員,非橡皮圖章;三是特首選舉結果不止是香港內(nèi)部事務,亦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及“一國兩制”的落實問題,故中央關注特首選舉、表達態(tài)度是理所當然的事,“如果中央完全沒有角色,反而不符‘一國兩制’。”
劉兆佳續(xù)說,其實不少選委都重視參選人是否獲中央信任,希望了解中央看法,認為這是參考之一,故交流意見并無不妥。他還表示,特首選舉是投“暗票”,無人會知誰人投了什么,故選委有高度自主性,中央無法去干預或控制投票。
全國政協(xié)委員陳鑒林也說,香港作為國家的一部分,國家憲法及香港基本法規(guī)定,中央對特首具有實際的任命權及不任命權。中央領導人選擇在選舉前,甚至是作出任命前,與社會各界人士會面,了解社會實際情況,對參選人之間的優(yōu)劣,有何意見及評價等,反問做法有何不可。
香港中律協(xié)會創(chuàng)會會長陳曼琪表示,香港基本法清楚點出,特首權力來自中央,因此中央關心特首選舉,從社會各階層、不同社會組群,了解港人對特首選舉、各名參選人的看法,是理所當然的事。反之,若中央擺出一副“闊佬懶理”的態(tài)度,把所有事情推給第三者處理的話,中央就是沒有履行好“一國兩制”的責任。
圖:張曉明重申中央尊重香港特首選舉制度資料圖片
陳曼琪認為,反對派選委不斷“操控”提名權,更有人在違反個人私隱的情況下搞“公投”圖“造王”,才是真正干預特首選舉。
香港城市大學專業(yè)持續(xù)進修學院學術統(tǒng)籌宋立功坦言,不認為上述情況屬于干預,且湯家驊、狄志遠手中都無票,有關會面是交流意見,顯示中央履行早前所言,盡可能聽取溫和民主派意見、加強合作。
港媒:“欽點論”抹黑打擊林鄭月娥
香港文匯報近日社評稱,反對派以“中央欽點”、“圣旨南下”、“阿爺祝福”等謠言,曲解特首選舉原意,企圖陷中央于不義,弱化特首選舉的合法性和認受性,企圖令港人認為特首選舉是“小圈子選舉”,甚至認為特首是中央指定的,不是港人選舉產(chǎn)生。
文章表示,中央關注香港特首選舉很正常,合法合理合情。中央關注特首選舉不等于干預,中央一直按照基本法辦事,堅守“一國兩制”原則,尊重香港的法律,包括選舉法律,不會插手香港的具體選舉事務,“欽點論”根本無中生有,抹黑中央。因此,不能把中央關注特首選舉與干預混為一談。
此外文匯報還提及,“欽點論”不僅劍指中央,而且抹黑和打擊林鄭。早前一些反對派成員和傾向反對派的傳媒,極力炒作所謂“中央不任命論”,盡管林鄭已澄清有關言論只是事實的陳述,但反對派依然斷章取義、無限放大,為打擊林鄭不擇手段。近日“欽點論”甚囂塵上,更是企圖打擊中央信任、主流民意認同和支持的特首參選人,這不僅是企圖將中央和港人對立起來,而且是企圖將林鄭和主流民意對立起來。
林鄭多日來反復強調(diào),特首選舉在港是依法進行,自己很努力進行選舉工程,選舉須面對全港市民。廣大市民普遍認為,在有意參選特首的人士中,林鄭獲中央較大信任,但中央不會欽點任何人,而是希望選委會選出一個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擁護的行政長官。
左起分別為葉劉淑儀、曾俊華、胡國興及林鄭月娥。
根據(jù)香港基本法有關規(guī)定,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選舉委員會共有1200名委員,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分別來自四大界別的38個界別分組。
選舉委員會的四大界別分別為工商、金融界300人,專業(yè)界300人,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300人,立法會議員、區(qū)議會議員代表、鄉(xiāng)議局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全國政協(xié)委員的代表300人。
選舉委員會每屆任期為五年,不少于150名的選舉委員可聯(lián)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委員只可提出一名候選人。
由選舉產(chǎn)生的選舉委員會于2017年2月1日正式就任,并將于3月26日選舉產(chǎn)生下一任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
四位候選人分別為林鄭月娥、曾俊華、葉劉淑儀及胡國興。
相關閱讀
- (2016-08-08)香港選舉主任收刀片信恐嚇 曾裁定梁天琦提名無效
- (2014-08-25)中聯(lián)辦主任:香港激進派有排斥敵視共產(chǎn)黨心理
- (2016-11-02)中聯(lián)辦主任張曉明:辱華議員嚴重觸碰"一國兩制"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