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上演現實版《砸墻》 業(yè)主入住后發(fā)現是別人家(圖)
2017-08-03 10:43:15 來源:華商網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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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這個弄錯房子的問題,602室業(yè)主賈女士和603室業(yè)主小陳家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紫陽縣司法局糾紛調解中心還進行了司法調解,但由于賈女士、小陳家和保障中心、物業(yè)公司、城投公司等各有說辭,訴求差距較大,調解至今未有結果。
據了解,在調解中,602室業(yè)主賈女士嫌新房被別人裝修,要求按現在市場價3000元/平方米來售出自己的房子;小陳家認為自己也有一定過錯,雖然購房價是2400元/平方米,愿意就超出自家的實際購買面積的部分,按市場價購買,其余部分的差價應有保障中心、城投公司等單位來承擔;紫陽縣城投公司作為銷售單位認為,合同沒有問題,小陳家買的就是603室,他們沒有過錯;物業(yè)公司認為是門牌號錯誤導致交房錯誤,責任也不在他們;保障中心認為事情復雜,各方責任難以界定劃分,建議走司法程序。
8月2日下午,紫陽縣保障中心負責新桃小區(qū)建設工作的工作人員鄺鋒波告訴華商報記者,6號樓的樓層門牌號是保障中心委托一牌匾商家制作懸掛粘貼的,去年大約11月底12月初,保障中心與房管局去驗收時發(fā)現了問題,整個1單元都弄錯了牌號,隨后就更正過來,當時沒有人反映有什么問題。
鄺鋒波認為,小陳家買的是99.42平方米的房子,而賈女士的房子是108平方米,他在購房時應當知道;物業(yè)公司也應當明白房子的面積大小,不能隨便就交房并讓業(yè)主收房,此外城投公司售樓部也應當告知房屋的面積及位置走向,這些單位對此事都應有責任。
“門牌貼錯是事實,保障中心有責任,但不能把責任全推給我們。”鄺鋒波說,“現在城投公司售樓部聘用的銷售人員已經全部離職,也無法調查當時的情況,我們建議走司法程序,分清責任。”
針對此案例,陜西賽高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鄧建軍認為,紫陽縣保障中心作為開發(fā)單位,委托商家制作并張貼門牌號,由于門牌號張貼錯誤,誤導小陳家誤裝修了別人的房子,造成小陳家的損失。保障中心發(fā)現問題后及時改正,但已經給小陳造成了損失,保障中心應承擔過錯責任;雖然房子有近9平方米的面積差,但非專業(yè)人士的小陳家無法準確判斷,小陳家無明顯過錯。
另外,紫陽縣城投公司在銷售時,應當在合同上正確標注房子平面圖和坐向及方位,未盡到相關提醒及告知事宜,也有過錯,所以該事件的責任應由保障中心和城投公司承擔。賈女士權益受到侵害,有權主張自己的權益,并無任何過錯。
鄧建軍建議,此事可以進行調解,既然賈女士希望出售她的房子,小陳也已經住進賈女士的房子,那么差價部分小陳必須補齊,而小陳家的實際房屋可按照市場價出售,出售后差額部分房款由過錯方紫陽縣保障中心和城投公司承擔,如果調解未果,可以走司法程序。 華商報記者 王培民 圖片來源: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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