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文學獎詩人柳忠秧訴方方勝訴 方方:批評權利在哪
2016-07-06 22:40:45 來源: 觀察者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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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微博截屏圖
方方告訴記者,對于柳忠秧評選前的活動,湖北省作協(xié)黨組書記的確幾次找她商量怎么辦。她只是覺得風氣如此,很無奈,也不想管。只是聽到滿票通過的信息,才生氣而發(fā)聲,“是一個正常不過的職務行為。”
“但是廣州法院卻死抓‘搞定所有評委’,搞文字游戲。”
“‘搞定’這個詞,本身是中性的,基本含義是通過活動達成目標。應該說明的是,我在批評柳忠秧時,沒必要先去查清柳忠秧是否把全部評委都搞定,而是柳忠秧有沒有搞這些違規(guī)活動,有沒有通過吃喝送禮與評委拉關系而使自己占據(jù)投票優(yōu)勢,有沒有評委因參與了這些活動并為他低劣的詩作投出贊成票等等?,F(xiàn)在擺在我們面前的事實是:有!”
這種在方方看來是“反智反常的判決結果”,讓她不禁向廣州高院院長龔稼立發(fā)問:如果連這樣的批評都算侵害名譽權,都是違法行為,那么,我們的批評權利在哪里?我們的批評的界限又如何界定?
“大不了留在武漢不出門”
盡管始終堅持認為判決不當和失衡,甚至有些意氣地放言“坐牢也不道歉”,但是冷靜下來的方方還是覺得應該尊重法律,“既然這樣判了,我本來也就想自認倒霉了,尊重法律,就先這樣去做,畢竟打官司太耗費時間和精力了。”同時方方也并沒有放棄法律賦予她的申請再審的權利。
但現(xiàn)在方方覺得,她必須要抗爭到底。“我現(xiàn)在不想認倒霉了。再審不行,我就尋找其他合法途徑,抗爭到底。列入‘失信人名單’也沒什么,大不了留在武漢不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