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4年前搶劫致人死亡并潛逃 指紋比對一致舊案告破
14年前搶劫并致人死亡,隨后潛逃,現(xiàn)場留下指紋。去年5月,經指紋比對,湖南人曾某被石獅警方抓獲。昨日,石獅法院一審判決生效,被告人曾某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5000元。
曾某今年41歲,小學文化,落網前,在廣東過著無業(yè)的生活。
據(jù)石獅檢方指控,2002年9月18日凌晨,被告人曾某伙同“小李”(另案處理)經預謀并準備兩根鋼管,雇乘被害人唐某(江西人,案發(fā)時38歲)的摩托車至石獅市體育館西側公路龜湖公園附近路段,持鋼管將唐某打倒在地,搶走唐某的豪爵摩托車(價值人民幣5167元),行至不遠處因摩托車熄火而丟棄路邊。經法醫(yī)鑒定,被害人唐某系生前被他人使用棍棒類鈍器打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而死亡。
案發(fā)后,石獅警方在案發(fā)100米外的土路找到兩根鍍鋅鋼管的作案工具,同時提取到兩枚嫌疑人指紋。判決書顯示,2008年11月25日,曾某因賭博被廣東警方抓獲并采集指紋。去年5月6日,通過指紋比對,石獅公安人員在廣東惠州將潛逃的曾某抓獲歸案。
曾某供述,2002年,他在石獅市湖東菜市場附近一家私人作坊打工,認識了小李。小李稱其有個在晉江的老鄉(xiāng)可收贓車,一部能賺幾千元。兩人一拍即合,在建筑工地撿了一根1米多長的鐵棍,用電鋸切割成兩截裝在編織袋里,上街物色作案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