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個未保持安全車距抓拍設備在泉州高速啟用
福建省首個未保持安全車距抓拍設備在泉州高速啟用
車距低于50米 抓拍后罰款200元
抓拍設備記錄下車輛未保持安全車距的畫面
泉州網(wǎng)3月8日訊 (記者黃楓 通訊員林阿敏 曾志波 文/圖)在高速路上行車,你是否碰到過因未保持安全車距而導致追尾的事故?6日,記者從泉州高速交警支隊獲悉,泉州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安裝福建首個未保持安全車距抓拍設備,現(xiàn)已投入使用,對未按規(guī)定保持安全車距的交通違法行為,將依法對違法駕駛?cè)颂幰?00元罰款。
高速交警介紹,在高速路上行車,因為未保持安全車距,導致發(fā)生追尾、刮碰等事故時常發(fā)生。像國慶節(jié)等假日車流較多,約80%的追尾事故都與未保持安全車距有關。
6日上午,在沈海高速泉州段,一部貨車在同車道與前方的貨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被“車間距檢測系統(tǒng)”抓拍,經(jīng)審核后,錄入系統(tǒng)。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在抓拍設備前方的道路,畫著兩條白線,兩線之間相距50米。據(jù)交警介紹,兩部車輛在同一車道內(nèi),如果兩車行車車距小于50米時,抓拍設備便會自動抓拍。
那么,對于安全距離50米又是如何判定呢?交警介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條規(guī)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保持安全車距,只針對同一車道行駛的車輛,即對同一車道內(nèi)行駛且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違法的后車進行攝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