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失控奔馳”車主有義務配合檢測和調查
2018-03-21 11:25:21 來源: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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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奔馳”車主有義務配合檢測和調查
馬滌明
近日,“定速巡航失靈,奔馳車在高速上時速120公里狂奔一小時”一事引發(fā)關注。當事司機薛先生18日發(fā)微博稱,已于3月17日上午和奔馳總部的高級技工對車輛進行了初步查看,并于當晚前往成都市公安機關進行“測毒”,以回應網友對其毒駕的質疑。但由于并非事發(fā)地及薛先生駕駛員身份未能確認,成都市公安機關未能檢測(3月19日《新京報》)。
“3月17日上午奔馳總部人員已對車輛進行了初步查看”這樣的消息,網上很多。但18日上午,奔馳總部客服中心人員給媒體的說法卻是,目前奔馳公司仍在與車主溝通,希望對車輛進行檢測,但尚未取得車主同意,奔馳公司人員也未見到車輛。該客服中心也未接到“安排德國專家赴中國參與檢測”的消息。
回頭再看“初步查看”和“德國專家參與檢測”的消息,不是車主薛先生本人發(fā)布,就是其接受媒體采訪時所講。車主與奔馳總部雙方各說各話,加上這幾天輿論、各路專家對事件真假的質疑,令“定速巡航失靈”一事顯得更加撲朔迷離。按理說,待權威部門、第三方機構對車輛進行檢測,得出當事車輛是否存在故障后,真相才有望揭開。但如果奔馳總部客服中心所說的車主尚未同意檢測、奔馳公司人員也未見到車輛的消息屬實,則車主薛先生的做法不免令人生疑。
有調查結論才有真相這話沒錯。然而,除了調查結論,還有常識和邏輯。而這一事件的很多疑點,早已超出了我們依據固有常識和基本邏輯的認知。被不少網友質疑“自導自演生死時速”的車主,為何不急于通過檢測還自己清白,這實在讓人困惑。
這樣一起攪動輿論又耗費公共資源的重大應急救援事件,沒有一個像樣的結論,首先是公眾不會答應,因為這畢竟是一起事關公共安全的事件。其次,關乎品牌聲譽的奔馳汽車恐怕也不會甘休。好好的一輛車子,忽然間定速巡航失靈了,以時速12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狂奔近一個小時,如果汽車本身的缺陷嫌疑不能排除或給個說法,以后誰還敢買敢坐這種車?而最不淡定的,應該是豫陜兩地的交警、公路管理部門。如果這場驚心動魄的大救援就是某個人想速成網紅、“神車手認證”的游戲,那么,娛樂大眾事小,觸犯法律事大,相關部門應盡快對這一事件進行調查。當事車主也有義務配合檢測和調查,不能想怎么說怎么說、想怎么干怎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