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電動車首批“試水”泉州師院 系該校學生創(chuàng)業(yè)項目
繼共享單車、共享汽車后,共享電動車也首次出現(xiàn)在泉州。昨日記者了解到,這批由泉州師院幾名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進行的共享電動車項目還處于調試階段,計劃的運行區(qū)域將以泉州師院校區(qū)為主,但校方尚未同意設點運行。交警部門現(xiàn)場調查發(fā)現(xiàn),這批共享電動車基本符合上路要求,只是有些手續(xù)還需完善。
這些共享電動車與普通合標電動車相差無幾,只是不使用車鑰匙,而使用手機APP頁面操控開鎖。
走訪 首批投放80輛電動車
昨日上午,記者在泉州師院附近的道路人行道上,看到停放著一排綠色的共享電動車。這些電動車與普通電動車相差無幾,車籃前懸掛著晉江的電動車綠牌,車后方有一個租車提示牌顯示其“共享”的身份,上面有二維碼、車輛編號,以及租車的步驟提示:掃碼下載APP,注冊認證充值,搜車輸入車號,還車結束計費。
在泉州師院圍墻外的石壁小區(qū)樓下空地,幾十輛相同類型的共享電動車整齊排放?,F(xiàn)場的一名泉州師院大四男生張生昕說,這批共享單車是他和兩名同學進行的“互聯(lián)網+”創(chuàng)業(yè)項目,他是項目負責人。感受到共享經濟的來臨,他們主動聯(lián)系電動車生產廠家和技術供應商三方聯(lián)合發(fā)起“共享電動車”項目,一期投放80輛。
使用 須交押金 每15分鐘1元
據介紹,這些共享電動車都是定制車型,均安裝了GPS定位系統(tǒng),電池等核心部件已采取相應防盜措施,暫時沒有后視鏡、車鎖和配套安全帽等。運行范圍暫限于校園周邊,計劃在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學生出行密集區(qū)域布設4個固定租賃點,主要服務學生的出行。
這些車輛不使用車鑰匙,而使用手機APP頁面操控開鎖。用戶如果要借車,先得下載APP,注冊交納299元押金,并上傳身份證進行實名認證。如果是師院的學生,可上傳學生證認證,押金只需99元。押金隨時可退,通過APP可查詢選擇最近的車輛租用,初步計劃租車費用是每輛電動車15分鐘1元錢。
為了解決電池充電問題,他們將使用電池替換方式。在充滿電的情況下,電動車行駛里程在30公里-40公里。注冊用戶騎行電動車期間,同時享有保險保障。
聲音 是否有必要看法不一
采訪中,記者發(fā)現(xiàn)泉州師院校園內現(xiàn)在已有各種共享單車出現(xiàn),公共自行車“小黃人”不久前在該校設置了6個站點,而且學校還開通了電瓶車供師生乘坐,每次1元。在校園的教學樓及宿舍樓附近,還有大量停放的私人電動車。交通工具已經多種多樣,是否還有必要在校園“試水”共享電動車?
“共享電動車”項目合伙人、大二男生方梁說,他們調查認為推行共享電動車在校園內有需求。師院校園地勢不平,有不少上坡路段,從校門到宿舍樓約有2公里,騎共享單車很吃力,電瓶車又無法隨叫隨走,而如果自己購買電動車,至少也要上千元。
對此,市民網友的看法不一。泉州師院一名男生小林說,他覺得校園小,騎自行車就綽綽有余,也可以當作一種鍛煉,而電動車車速快,容易帶來交通安全隱患。新聞專業(yè)大三女生吳同學則認為,如果共享電動車數(shù)量多還車方便的話,她會考慮租用的,畢竟有時候想去遠一點的地方走走還比較方便。
校方 合法性還待調查研究
據悉,泉州師院還未批復同意在校園設置共享電動車的固定租賃點。“還在與學校及相關部門溝通協(xié)商,目前這些共享電動車還處于調試階段,沒有正式投放運營。”張生昕表示。
昨日泉州師范學院對該項目提出意見,表示學校倡議并鼓勵大學生參加自主創(chuàng)業(yè),共享電動車的運營者已經注冊公司,必須依法依規(guī)進行運營。同時,學校將對共享電動車在校園運營的合法性、規(guī)范性進行調查研究,并給予創(chuàng)業(yè)學生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交警 基本符合上路要求
這些共享電動車符合上路行駛要求嗎?昨日上午,豐澤交警大隊四中隊中隊長黃穎儒趕到現(xiàn)場了解情況。根據手續(xù)材料顯示,80輛電動車為石獅一廠商生產的合標電動車,每輛車懸掛帶牌銷售的晉江綠色車牌。張生昕介紹,他們已在豐澤區(qū)注冊了一個互聯(lián)網公司,作為共享電動車租賃的經營主體。
交警部門調查后認為,共享單車基本符合上路要求,但行駛證等手續(xù)還需辦理完善。同時,交警部門向經營方提出3點要求:一是核實租車人的行駛資格,根據相關法律,年滿16周歲才能駕駛電動車,年滿18歲騎車者才能載一名12周歲以下兒童;二是車輛的停放問題,確保不造成違停,擾亂交通秩序;二是車輛的安全問題,要確保車況良好,出現(xiàn)故障第一時間下線回收。“目前沒有政策對共享電動車做出明確規(guī)定。”黃穎儒介紹,共享電動車同共享單車一樣,也會帶來諸多管理難題,需要相關部門出臺法規(guī)便于管理。(記者 蘇勇 文/圖)
相關鏈接
共享電動車已經出現(xiàn)在國內一些城市和高校,各地看法不一。如中國傳媒大學表示,學校不提倡學生騎共享電動車,但目前只是不允許共享車在校園內集中投放,未作其他規(guī)定。
今年1月7日,電單車在深圳上線僅一天,因違反當?shù)亟姷南嚓P規(guī)定被叫停;2月14日,共享電動車出現(xiàn)在北京海淀街頭,剛投放兩天,單車的負責人就被海淀區(qū)交通支隊緊急約談,要求該公司于2月17日前,將試點投放車輛全部收回;3月8日,名為“電斑馬”的共享電動車由于涉嫌違反《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多項規(guī)定,被北京市朝陽區(qū)公安交管部門約談叫停。
目前,只有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發(fā)布了《南京市促進網約自行車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里面明確將電動自行車列入共享單車范圍,主要從政府責任、平臺責任和使用者三方面進行了相關規(guī)定。這是國內首個針對共享電動車出臺的管理規(guī)范。 (蘇勇 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