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居者有其屋”不等于“有產權”
2016-05-23 11:34:41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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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去庫存不只是賣房子(金海觀潮)
“居者有其屋”并不等于“居者有產權”。要從財稅、金融、戶籍等方面改變“重售輕租”的現狀,讓租房者住著舒心、出租者租著省心,才能有效激活房屋租賃市場,讓租房成為推進新型城鎮(zhèn)化和房地產去庫存的有效途徑。
買房還是租房?這是眼下很多人要面對的一道選擇題。如果簡單比較,一邊是數額很大的買房負擔,一邊是相對可接受的租金價格,似乎租房應更受歡迎。現實卻非如此。山東某縣一位購房者對筆者道出心聲:“買房子,政府一平方米補貼100元,一套房子能省1萬多元。租房子,啥實惠沒有,還總被趕來趕去,住著不踏實。”他最終還是選擇了勒緊褲腰帶貸款買房。
隨著去庫存政策發(fā)力,我國房地產市場普遍回暖,一、二線樓市房價快速升溫,三、四線的銷售也有所回升。然而,相比紅紅火火的銷售,租賃這一解決居住問題的有效手段似乎被人們淡忘。
事實上,“居者有其屋”并不等于“居者有產權”。即使在歐美等發(fā)達國家,住房自有率也只有60%多,日本租房結婚者比例高達67.1%,買房結婚夫婦比例僅為14.3%,而我國城市目前新房自有率已接近90%。省吃儉用買房的結果,使大量資金集中于房地產市場,推高了房價,也限制了居民日常消費等方面的支出,對擴大內需帶來不利影響。
去庫存不只是賣房子,而是通過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實現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zhèn)化。對居住者而言,房屋租賃降低了城鎮(zhèn)化門檻,便于人才在不同城市、區(qū)域間自由流動;對市場來說,在部分三、四線城市住房庫存依然高企的情況下,租賃市場的發(fā)展能增加出租人購買庫存商品房的意愿,更好地化解房地產市場庫存。
這個兩全其美的辦法為啥遭到冷遇?究其原因還是很多政策與現實的障礙,讓租房者不舒心、出租者不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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