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醉酒發(fā)生糾紛后咬傷民警,南通一男子獲刑
2021-11-26 19:32:51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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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與人發(fā)生糾紛,不僅推搡他人,還咬傷了帶其至派出所醒酒的民警。11月25日,海安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妨害公務罪案件,并當庭宣判,一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
2020年11月14日凌晨4時左右,王某與朋友在飯店小聚,醉酒后與他人發(fā)生糾紛,被公安民警帶至城北派出所醒酒。處警過程中,王某不僅推搡他人,用頭撞擊地面,甚至在民警對其頭部采取保護性約束措施時,拒不配合并將民警周某左前臂咬傷。經(jīng)鑒定,周某左前臂咬傷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當日,海安市公安局對王某涉嫌妨害公務立案偵查,酒醒后的王某悔不當初。
海安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職,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77條第一、五款,已經(jīng)構成妨害公務罪。綜合考量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節(jié)、悔罪表現(xiàn)及監(jiān)管條件,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
通訊員 張文君 沈星杏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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