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擋水墻激發(fā)鄰里矛盾 法官多次耐心勸導終解決
2021-09-17 10:51:36 來源: 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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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上午,華安縣人民法院民庭法官一行人前往訟爭地現(xiàn)場,調(diào)撤兩起鄰里間排除妨害糾紛案件,化解矛盾,維護鄰里和睦關(guān)系。
蘇某與陳某是老鄰居。2021年4月中旬,陳某修繕房屋時,在蘇某的頂樓上砌高9厘米的擋水墻,占用了蘇某的頂樓空間,直接侵害了蘇某的合法權(quán)利。蘇某遂與陳某多次交涉,提出拆除要求,屢次遭到拒絕。為此,蘇某多次找到當?shù)剜l(xiāng)政府、司法所請求調(diào)解及信訪局上訪,雙方均未能達成一致意見。之后,蘇某訴至法院,要求陳某拆掉建在自家頂樓的擋水墻。陳某見狀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蘇某解決多年未能處理的鄰里生活廢水排泄等問題。多年近鄰一朝成仇,雙方矛盾激化。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4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對現(xiàn)場進行實地勘察,深入了解案情,開展庭前調(diào)解,然而雙方互不相讓,調(diào)解效果不理想。法官考慮到,如果就案辦案,依法判決,并不能真正化解雙方矛盾,達到定紛止爭的社會效果,雙方本就積怨較深,反而有可能在當?shù)匦纬刹环€(wěn)定因素。于是,9月15日上午,法官再次趕赴訟爭現(xiàn)場,組織雙方當事人磋商。法官從團結(jié)鄰里、互諒互讓的角度出發(fā),對雙方進行思想疏導、釋法析理、分析利弊,針對農(nóng)村鄰里關(guān)系契合點和平衡點,為雙方提出多種解決問題的建議。終于,在法官的耐心勸導下,雙方當事人認識到因一時之氣而影響鄰里和睦的嚴重性,陳某表示愿意當場拆除頂樓的部分墻體,并撤回對蘇某的起訴。蘇某也同意鄰里間應該互相謙讓,希望共同守護鄰里和睦。至此,雙方打開心結(jié),鄰里矛盾徹底解決,兩起鄰里間的排除妨害糾紛案畫上了圓滿句號。(記者 王琳雅 通訊員 陳毅東 闕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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