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5名“大老虎”獲刑:全員受賄 總金額近15億
2017-01-06 11:01:25 來源: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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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圖解|去年35名“大老虎”獲刑:全員受賄總金額近15億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查處100余名省部級“大老虎”,根據(jù)案件辦理的時間周期,2016年便是一個“老虎審判年”。據(jù)人民網(wǎng)報道,2016年全年有35名落馬高官接受宣判,令計劃、郭伯雄等落馬高官開始服刑。
內(nèi)蒙古政協(xié)原副主席趙黎平被判罪名數(shù)目最多,被認定犯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四宗罪,一審被判處死刑,也是十八大后首個被判死刑的官員。
在尚未審判的落馬“大老虎”中,2016年被最高檢提起公訴的天津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也值得關注,涉嫌六項罪名: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單位行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截至目前,十八大后涉嫌“六宗罪”的,只有武長順一人。
受賄金額最低的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書記陳川平,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91萬元,但在其擔任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兼太原鋼鐵(集團)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違規(guī)擅自決定并直接指揮子公司太鋼進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進行大量期貨交易,造成國有資產(chǎn)損失折合人民幣9.0714983612億元。
2016年的35只“大老虎”受賄總金額約14.5億。其中全國人大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受賄超2.4億元,被判終身監(jiān)禁。白恩培在他70歲這一年成為中國首個被判處終身監(jiān)禁的“大老虎”,這意味著他不能減刑也不能假釋,將在獄中度過余生。
2016年十月份以來,全國便有27名“大老虎”領刑,2015年全年領刑的“大老虎”數(shù)量為16人,2014年為4人。包括全國政協(xié)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原部長令計劃,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在內(nèi),2016年共有7名“大老虎”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中,郭伯雄受賄金額未公布,其余六人平均受賄954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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