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頭條:勇哥探案|女員工請假做試管嬰兒被辭,公司行為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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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簡介:重慶市南岸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女員工請假做試管嬰兒被公司辭退糾紛案。劉女士入職某公司,勞動合同期限一年。半年后,劉女士因患不孕癥,陸續(xù)請假到醫(yī)院做試管嬰兒手術。其間,劉女士因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征被醫(yī)生建議休假14天,該請假未獲公司批準。公司兩次催促劉女士返崗,并向其發(fā)出返崗通知書。
劉女士休息期滿返崗后,公司以其14天未到崗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劉女士訴請,公司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支付工資。公司辯稱,不孕癥不是疾病,試管嬰兒手術不屬于勞動法所規(guī)定的病假范疇或疾病范疇。
法院認為,生育權是女性的一項基本權利,企業(yè)有保障女性生育權的責任。企業(yè)也有義務保障患不孕癥女員工獲得治療、進行人工輔助生殖的權利?!杜毠趧颖Wo特別規(guī)定》第五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公司恢復與原告勞動關系,支付停發(fā)工資。
策劃 陳迪晨
文案 任國勇 張冰晶
攝像 盧婧
剪輯 牟瑩瑩(實習)
設計 馮晨禛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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