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主動辭職未批后遭辭退,獲賠51萬元
2021-12-05 13:33:27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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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是南京一家連鎖酒店的員工,長期踏實肯干,在2018年升職為了銷售總監(jiān)。2019年9月,張某向單位提交了離職申請,但酒店對此沒有做出任何回復(fù),還給張某漲了工資,并調(diào)任新崗位。然而,去年2月,張某卻突然被單位告知,同意他之前提交的辭職申請,讓他盡快辦理離職手續(xù)。張某與酒店協(xié)商無果,將酒店告上法庭。法院表示,此前被告單位沒有在一個月內(nèi)答復(fù)離職申請,雙方也達成了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一致意見。因此,酒店方面停發(fā)張某社保和工資并找人頂替其工作崗位,構(gòu)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最終,法院判決酒店賠償張某51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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