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整版刊文:金錢政治成為美國社會頑疾
2017-02-05 10:39:09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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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人民日報》在第5版整版刊登了4篇文章,論述如今金錢政治已經成為了美國社會的一大頑疾。
清華大學國家戰(zhàn)略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周琪說,“美國政治體制并不像其所標榜的那樣在法治軌道上完美運行。美國歷史上曾出現(xiàn)過腐敗非常嚴重的時期。美國政府的反腐敗機制也是二戰(zhàn)后才逐步建立的。但迄今美國的政治腐敗現(xiàn)象仍然層出不窮,屢禁不止。從根本上說,這是由美國的體制機制缺陷造成的。”
華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院長、教授林宏宇說,“美國一直自詡為民主政治的楷模。然而,2016年美國總統(tǒng)選舉充斥的種種亂象,嚴重影響了美國這一形象。消極競選、選民分裂、選舉操縱、金錢政治等問題,讓這場選舉在美國總統(tǒng)選舉史上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筆,也再次暴露出美國總統(tǒng)選舉制度的缺陷。”
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徐崇溫說,“現(xiàn)今的美國,金錢主導政治,少數(shù)有權勢的利益集團通過競選捐助等控制了政府決策。面對這種助長政治腐敗的體制機制,普通民眾越發(fā)感到民主成了一個幌子,選舉也淪為一種金錢游戲。”
湖南省社會科學院王安中說,“在游說者們的操控下,游說已經演變?yōu)榇鄹拿褚獾恼问侄?。通過游說,利益集團得以操控國家?guī)缀跛械闹匾獩Q策。這徹底違背了民主制度的設計初衷,也與民主精神背道而馳。與游說相伴的權錢交易、政治腐敗等已成為美國社會的頑疾。而游說早已與美國政治體制融為一體,要想徹底革除其弊端,恐怕并非易事。”
人民日報2月5日第5版
以下為人民日報2月5日第5版全文:
美國一向標榜自己是民主政治的楷模,但近年來美國國內發(fā)生的一些亂象表明其實并非如此。比如,國會和政府運行中腐敗事件頻發(fā),選舉成為燒錢比賽,利益集團利用各種資源操控決策,等等。這些現(xiàn)象暴露出美國政治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缺陷,金錢對政治的腐蝕日益嚴重。本期觀察版邀請專家學者對此進行剖析。
周琪:體制機制弊端為腐敗提供土壤(人民觀察)
美國政治體制并不像其所標榜的那樣在法治軌道上完美運行。美國歷史上曾出現(xiàn)過腐敗非常嚴重的時期。美國政府的反腐敗機制也是二戰(zhàn)后才逐步建立的。但迄今美國的政治腐敗現(xiàn)象仍然層出不窮,屢禁不止。從根本上說,這是由美國的體制機制缺陷造成的。
國會議員的特權
按照美國的制度設計,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相互分立、相互制衡。作為立法部門的國會要對行政部門執(zhí)行法律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其中包括對行政部門腐敗行為的監(jiān)督。
由于國會擁有立法和監(jiān)督的實際權力,國會議員便成為被賄賂的對象。一些個人或利益集團千方百計通過各種手段,如捐贈競選經費、送禮、提供旅行和娛樂便利等,來誘使議員在國會中提出對他們有利的法案,或在對其有利的法案上投贊成票,或在行政部門處理與己有關的案件時給予庇護或干預。因此,國會成為腐敗問題頻發(fā)的部門。
為了建立一個可以制衡行政部門權力的立法機構,美國最初的立憲者們在憲法中作了如下規(guī)定:國會議員除犯叛國罪、重罪和妨礙治安罪外,在一切情況下都享有在出席各自議院會議期間以及前往和離開各自議院途中不受逮捕的特權。
憲法還賦予國會自行處理內部事務的管轄權:每一議院是其本院議員的選舉、選舉結果報告和資格的裁判者;每一議院規(guī)定本院議事規(guī)則,懲罰本院成員的不當行為,并經2/3議員的同意方可開除議員。這一自我管理和自我懲戒的規(guī)定實際上為國會議員保留了特權。
由于國會享有上述特權,歷史上對國會議員違法行為的處罰都比較輕。
例如,1856年,一名國會議員酒后開槍打死了一個侍者,但該議員沒有為此在監(jiān)獄里服一天刑。
這種司法狀況直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的水門事件之后才發(fā)生一些變化。1976年司法部作出決定,今后在華盛頓特區(qū),法律對國會議員和其他公民一視同仁,只有違章停車是例外。
國會內部對行為嚴重不當?shù)淖h員有兩種懲罰方法,即譴責和開除,其中開除是最嚴厲的懲罰。但是,兩院都很少采取這一懲罰措施,尤其是針對腐敗行為。
例如,從國會建立到1991年200多年的歷史中,雖然參議院有9次、眾議院有13次因腐敗或貪污而動議開除某議員,但在參、眾兩院的表決中都未獲得通過;而對譴責某議員的表決也僅有6次得到了通過。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任何懲罰決議都要得到2/3的多數(shù)票才能通過,而議員們礙于朋友、同鄉(xiāng)、同一利益集團或同一黨派的關系,很多情況下不愿對懲罰決議投贊成票,特別是在參議員之間。無論黨派傾向如何,全美為數(shù)不過100名的聯(lián)邦參議員,都屬于美國的上層社會,他們自然彼此相互維護。
當然,國會議員也會受到政府道德管理體制、媒體、選民等的制約。
1989年的《道德改革法》要求原本僅適用于行政和司法部門的道德標準,也同樣適用于立法部門。
然而,國會道德管理方面的改革并沒有根本改變國會議員的特權與其受監(jiān)督程度之間不平衡的狀況。結果就是,國會議員的腐敗問題屢禁不絕,并且近些年來美國的重大腐敗案件大都與國會議員有關。
例如,2006年曝光的近幾十年來最大的游說業(yè)丑聞——阿布拉莫夫案中,有4名國會議員以及十幾位現(xiàn)任或前任國會議員的助手都卷入其中。
國防采購的誘惑
在行政部門的腐敗問題中,國防采購中的腐敗始終是一個痼疾。美國國防采購涉及巨額資金,在多年運行中不斷出現(xiàn)腐敗案件。從2008年到2016年,五角大樓每年的軍事采購費用都在1000億美元以上,2008年甚至達到1600億美元,這誘使一些政府官員在進行國防采購時試圖利用職權進行權錢交易。
美國國防工業(yè)公司同政府之間關系密切。從法律上講,它們本應彼此保持一定距離,但實踐中它們又密切合作。
雖然龐大的國防工業(yè)公司大都是私人企業(yè),但政府卻把國防工業(yè)公司看作介于私人商業(yè)和公共事業(yè)之間的實體,既把它們當作合同商,鼓勵它們相互競爭;又把它們當作公共事業(yè),對它們進行嚴格限制。國防合同商不像大多數(shù)公共事業(yè)那樣對商品和服務擁有壟斷權,但它們的地位又常常接近于壟斷。
美國政府對它們的策略是競爭和管制并用,通過競爭來減少成本,通過管制來限制利潤。所謂競爭往往是指在政府采購中采取競標的做法,但是即便如此,仍有很多能讓個人獲利的空子可鉆。
五角大樓在國會的敦促下,一直努力將政府采購中的多種非競標合同轉為競標合同。但是,五角大樓所謂的競標實際上是它同少數(shù)幾個挑選出來的合同商之間的談判投標。
此外,國防采購涵蓋了非常復雜的武器系統(tǒng),由于武器性能和價格問題的復雜性,國防采購的案子非常難以被起訴。而且,國防部采購官員有時會從政府部門轉到私人公司工作,比如達到退休年齡的軍事采購人員和其他想得到更高薪水的人,時常留意私人部門的工作機會,許多人最后轉到了他們在政府部門工作時負責監(jiān)督的公司。
這種職位上的轉換,讓人很難判斷是否存在利益交換,也無法判斷國防部的采購人員是否真正站在政府立場上與公司進行合同談判。由于把國防合同公司看作是潛在雇主,他們往往并不是為政府的最佳利益工作,而很可能利用內部情報訂立損害政府利益的合同。
針對嚴重違反現(xiàn)行采購規(guī)章的情況,特別是國防部中的情況,國會1988年頒布了《聯(lián)邦采購政策辦公室修正法》,以限制采購腐敗行為。盡管有法律規(guī)定,與國防采購相關的腐敗問題仍然不斷發(fā)生。
1988年6月,聯(lián)邦調查局的人員在12個州突然搜查了35個以上的辦公室,為調查有關采購的違法行為收集證據(jù)。這次調查規(guī)模之大前所未有,它進行了270次傳喚,導致可能針對100多人的起訴。
它的調查對象集中在三種非法活動上:相互競爭的合同商直接在投標時進行共謀;國防部官員把關于投標的內部情報透露給合同商;國防部官員改變合同說明書以使某一公司有可能獲得合同。在這些行為中都涉及賄賂。
隨后,調查范圍不斷擴大,到1990年至少對15個國防合同商進行過調查,如麥道公司、諾思洛普公司、尤尼塞斯公司和聯(lián)合技術公司等這樣的大公司。調查有很大收獲,比如證實了前海軍官員向麥道公司透露了海軍發(fā)展噴氣式戰(zhàn)斗機計劃的內部情報。
到2004年,又暴露出軍事采購領域的另一個大丑聞。此事涉及五角大樓負責空軍采購的第二號人物達琳·朱云。在事發(fā)前的10年中,朱云有權決定政府出多少錢購買轟炸機、戰(zhàn)斗機和導彈,并負責與波音公司大多數(shù)的交易談判,每年她經手開支的納稅人的錢約300億美元,甚至高于國土安全部或司法部的預算。
但是朱云從2000年開始,在同波音公司談判合同中,以多付給波音公司將近60億美元作為賄賂來換取自己的女兒、女婿在波音公司的任職。
2002年11月,她又為自己謀取了波音導彈防衛(wèi)系統(tǒng)副總經理的職位,年薪25萬美元,外加5萬美元獎金。而朱云的上級竟然對其所有違法行為毫無察覺,朱云甚至在同事中還享有“強硬的談判者”的好名聲。這說明,美國國防采購中的腐敗漏洞確實太大了。
(作者為清華大學國家戰(zhàn)略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
林宏宇
美國一直自詡為民主政治的楷模。然而,2016年美國總統(tǒng)選舉充斥的種種亂象,嚴重影響了美國這一形象。消極競選、選民分裂、選舉操縱、金錢政治等問題,讓這場選舉在美國總統(tǒng)選舉史上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筆,也再次暴露出美國總統(tǒng)選舉制度的缺陷。
美國總統(tǒng)選舉制度有幾百年歷史。國家元首兼政府行政首腦經一定程序實現(xiàn)更替,這一制度曾對美國政治體制的穩(wěn)定作出過貢獻。然而,二戰(zhàn)后美國進入現(xiàn)代總統(tǒng)選舉階段,美國總統(tǒng)選舉制度面臨的挑戰(zhàn)越來越嚴峻,其中存在的缺陷引起人們的反思。
比如,選舉人票制度就存在問題。這一制度有時會導致普選票少的一方卻能當選總統(tǒng)。該現(xiàn)象已在2000年大選中出現(xiàn)過,2016年大選又再次上演。
特朗普的普選票比希拉里少了近280多萬張,但憑著選舉人票的多數(shù)當選總統(tǒng)。大選結果出來后,許多支持民主黨的選民走上街頭,抗議選舉結果不公。再比如,初選階段黨內提名制度也有問題。該制度導致近些年來美國共和、民主兩黨很難推出真正有實力的總統(tǒng)候選人。
2016年參選的特朗普從嚴格意義上講并不是傳統(tǒng)的共和黨人,他曾多次更換黨派標簽,1987年以前和2001—2009年,他標榜自己是民主黨人;1987—1999年以及2009年以后他又成為共和黨人。因此,共和黨大佬杰布·布什在初選階段曾諷刺特朗普說,“他在民主黨的時間比在共和黨長”。
選舉制度中最為人所詬病的是選舉被利益集團操縱。
2016年大選就是一場受到操縱的選舉。從美國媒體曝光的材料來看,操縱體現(xiàn)在多個方面。在初選階段,民主黨“社會主義者”桑德斯的落選幾乎就是希拉里集團操縱的結果。在大選階段,多數(shù)美國傳統(tǒng)主流媒體倒向希拉里,或者偏離特朗普,這在美國總統(tǒng)選舉史上非常少見,很難說其中沒有人為操縱的因素。
在決定選情的第三場電視辯論中,奧巴馬政府更是頻頻給希拉里輸送利好,先是曝出伊拉克政府軍在美軍的支持下,收復被“伊斯蘭國”占領的摩蘇爾,然后是美國聯(lián)邦儲備委員會高調發(fā)布美國經濟狀況褐皮書,對美國經濟給予積極評價,這些新聞事件顯然都有利于希拉里競選。
當然,在臨投票前美國聯(lián)邦調查局突然宣布重啟對希拉里的調查,也有濃重的幕后操縱痕跡。這些操縱無疑加劇了美國大選的亂象,撕裂著美國社會。
其實,背后操縱是美國選舉政治中的老問題,從19世紀中葉美國兩黨制成熟以來就存在。兩黨政客們通過操控黨內總統(tǒng)候選人的提名,強化其政治影響力與特殊利益訴求。
在1952年以前,將近80%的總統(tǒng)候選人提名都是黨內大佬們內定的。后來隨著兩黨初選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這種情況有所緩解,但未能杜絕,如遇上資深政客親自上陣,黨內操縱現(xiàn)象又會重現(xiàn)。2016年大選中,希拉里是民主黨的“數(shù)朝元老”,其黨內資歷與影響極深,桑德斯自然就成為民主黨內犧牲的對象。即將卸任的現(xiàn)職總統(tǒng)往往利用在位可控的政治資源與不對稱的影響力優(yōu)勢,為本黨總統(tǒng)候選人助選。
從1952年以來的美國總統(tǒng)選舉看,幾乎每個正常卸任的現(xiàn)職總統(tǒng)都會為本黨的總統(tǒng)候選人“拉偏架”,2016年的奧巴馬也不例外。國會中的兩黨代表通過操縱聯(lián)邦眾議員選區(qū)的劃界和兩黨國會候選人的提名,實現(xiàn)“政治分肥”。
每隔10年左右,美國眾議員選區(qū)就會根據(jù)人口普查的數(shù)據(jù)作相應調整,如何劃界以利于本黨候選人,就成為國會兩黨爭奪和操縱的焦點。盡管操縱選舉現(xiàn)象在美國也備受批評,但由于選舉政治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這一現(xiàn)象始終無法根除。
每次在大選中獲勝的總統(tǒng)候選人入主白宮后,都會“論功行賞”,將一大批親信帶入聯(lián)邦政府內。商人出身的特朗普在選擇內閣成員時,也表現(xiàn)出商人本性。
比如國務卿人選居然是毫無從政與外交經驗的??松梨诠臼紫瘓?zhí)行官,政府其他部門如財政部、商務部的要員和重要的政府顧問,很多也是來自高盛、微軟、思科、特斯拉、IBM、英特爾等知名企業(yè)的高管。
另外,國防部長與國家安全助理人選都是軍人出身,這顯然是特朗普對支持其當選的美國軍工復合體的投桃報李??梢钥闯觯疱X對美國政治影響深刻,對美國社會肌體的侵蝕積重難返。
(作者為華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院長、教授)
徐崇溫
美國向來是一個以民主自我標榜的國家,但同時它也無法否認是一個政治腐敗十分嚴重的國家。這種政治腐敗的產生和發(fā)展,與美國選舉民主體制機制密切相關。
美國的民主制度是從西方國家民主制度傳承而來的。早些時候,美式民主對金錢的侵蝕是有所警惕和防范的。
例如,在1907年的《蒂爾曼法案》中,禁止公司對聯(lián)邦層次政治競選參與者給予直接金錢捐助;1939年的《哈奇法案》又限制政治組織用于選舉的開支為每年300萬美元,公民個人付出的政治捐款為每年5000美元,旨在弱化特殊利益集團和富人對選舉的影響力。
但是后來,政治行動委員會的職能日益增強,它在實質上發(fā)揮了間接助選的“白手套”作用,沖毀了由上述兩個法案所建起的防止金錢侵蝕政治的堤壩。于是,美國國會1943年出臺了《史密斯—康納利法案》,1947年又出臺了《塔夫脫—哈特利法案》,把禁止政治捐款的范圍從公司擴展到政治行動委員會組織。
然而,1943年和1947年的這兩個法案卻引發(fā)了一場違憲訴訟,它們被指控違背了美國《聯(lián)邦憲法》第一修正案中關于“言論自由”的內容。聯(lián)邦最高法院對這一訴訟所持態(tài)度曖昧,在很長時間內都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去限制政治行動委員會的蔓延與擴展。
2010年1月,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在“公民聯(lián)盟訴聯(lián)邦選舉委員會”一案的裁決中判定,競選捐款屬于言論自由,受憲法保護,美國企業(yè)可以不受限制地投入競選資金。這一裁決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它打破了對企業(yè)投入選舉行為的制約。
在此之前,企業(yè)不能為某一候選人獨立地、積極地開展競選活動;而此后,企業(yè)、利益集團、大富翁們可以名正言順地用資金來影響選舉。
這樣一來,利益集團操縱選舉就更加便利。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這一裁決促使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成立,這種委員會在用于政治用途的開支方面沒有限額,他們只要承諾不與候選人競選團隊存在任何聯(lián)系,就可以無限制地籌集和使用捐款,而不必透露捐款人的身份。
他們名義上不受政黨領導人指揮,但實際上都會在選舉中旗幟鮮明地支持某一方。大量資本流向競選活動,政客們拿著企業(yè)、富人們的金錢,自然要為他們的利益代言。
美國學者勞倫斯·萊西格在《迷失的共和國》一書中評論說,美國的政治制度陷入了一場嚴重危機:美國的民主政治受到團體及其出資人的擺布;美國政治中的每個重要問題都涉及競選資金制度的改革;只要不消除這個狀況,就無法在解決核心問題上取得進步。
在這種情況下,美國的選舉民主就淪為靠金錢支撐的、競選人之間的燒錢比賽以及隱藏其后的政治分贓和權錢交易。美國的選舉民主被金錢牢牢控制,進而使整個民主政治陷入利益集團的擺布之中,民意實際上無法通過選舉體現(xiàn)。
如共和黨總統(tǒng)里根、老布什、小布什都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石油能源公司的捐助,作為回報,里根在其任內推動取消石油、汽油價格管制;布什父子則通過發(fā)動兩場伊拉克戰(zhàn)爭, 把石油儲量占世界第五的伊拉克控制在手。
民主黨的克林頓接受了更多信息科技產業(yè)的資金支持,上任后積極推動信息高速公路計劃。奧巴馬之所以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之后對金融行業(yè)整頓力度不夠,也是因為大型金融集團曾為他的競選活動慷慨解囊。
美國選舉民主受競選出資人擺布的這種情況,曾使美國前總統(tǒng)吉米·卡特感慨地說:“喬治·華盛頓和托馬斯·杰斐遜要是活到今天,還能當上美國總統(tǒng)嗎?我們永遠也不知道,有多少具備優(yōu)秀總統(tǒng)潛質的人,就因為不愿意或無法采取一種能夠募集到大量競選經費的政策,而永遠與總統(tǒng)寶座無緣。”
現(xiàn)今的美國,金錢主導政治,少數(shù)有權勢的利益集團通過競選捐助等控制了政府決策。面對這種助長政治腐敗的體制機制,普通民眾越發(fā)感到民主成了一個幌子,選舉也淪為一種金錢游戲。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
王安中
游說在美國是一項成型的制度。它是指各利益集團為了自己的利益向議員、官員陳述自己的建議、主張,希望自己的建議、主張能夠被采納和實施。最初,這一制度設計的目的在于防止公權力任性,阻止政府隨意決策,也希望政策在反復博弈中更加體現(xiàn)理性和公共性。
美國國會專門通過了《聯(lián)邦游說管理法》及相關法律對游說進行規(guī)范。但在發(fā)展過程中,游說偏離了原來的軌道,成為利益集團操控政策走向的工具。而在游說中滋生的腐敗現(xiàn)象,也成為一道棘手的難題。
按照美國的權力設計,負責立法的國會掌握著財政預算、軍費預算、對外宣戰(zhàn)、媾和等重要權力,參眾兩院議員對國家決策無疑擁有重要影響力。因此,誰能最大程度影響他們,誰就能影響決策走向。
參眾兩院議員盡管是通過選舉產生的,但選民對他們的制約僅局限于選舉階段,在具體事務的決策上議員們擁有相當大的自主權。議員們也不會就所有問題與選民進行充分溝通,常常根據(jù)自己接觸到的信息進行判斷,這就為游說者提供了廣闊的活動空間。
當前,游說在美國已經發(fā)展為一個龐大產業(yè)。僅在華盛頓進行專業(yè)注冊的游說者就超過1.2萬人,而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全美從事游說活動的人數(shù)可能超過10萬。但由于擁有的資源和稟賦不同,游說者的能力差異也很大。離任的國會或者政府工作人員、熟悉法律的律師、有媒體從業(yè)經驗的人相對來說擁有更多優(yōu)勢,他們的背景和資源為其游說提供了從業(yè)便利。
據(jù)統(tǒng)計,從1998年到2005年,從國會離任后沒有轉任其他政府公職的198名原國會議員中,有86人注冊登記為說客,占總數(shù)的43.4%。政府高官同樣如此。布什政府的國務卿賴斯、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哈德利、國防部長蓋茨在離任后迅速創(chuàng)立了公司,據(jù)該公司網站介紹,他們專門給客戶提供有關能源政策和市場信息的權威咨詢,且服務范圍涵蓋亞洲、中東和北美。
由于游說者擁有深厚的人脈資源,熟悉立法和決策程序以及政策漏洞,因此他們善于利用形形色色的手段壟斷民意表達渠道,把持政策議程設置,將自己背后利益集團的訴求偽裝成民意。
他們通常采取邀請參與研討會、提供調研報告、旅行考察、出席聽證會、培訓活動等來影響決策者,進行利益輸送。這些方式手段隱蔽,既可以規(guī)避法律風險,還能為決策者帶來實際利益。在這種“合法”腐敗面前,決策者們即便意識到這是一種偽民意,也會有意無意、半推半就地接受。
游說者們之所以愿意運用自己的政治資源進行復雜的政治運作,并非僅僅出于他們的政治傾向,其背后是利益集團與游說者之間的利益交換。美國《華爾街日報》日前援引華盛頓智庫的相關數(shù)據(jù)稱,2016年前3個季度,美國企業(yè)總共花費了約23億美元用于游說工作。
在利益面前,游說者們幾乎沒有任何底線,如利文斯通公司甚至接受美國宿敵利比亞卡扎菲的傭金,為其改善形象開展游說,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由此可見,游說不僅是對民主的腐蝕和破壞,也可能對美國所謂的國家利益構成威脅。
事實上,美國國內一部分人也深刻認識到游說的弊端。特朗普在其競選綱領中,專門針對這種腐敗現(xiàn)象提出了解決辦法。其中包括:禁止行政官員在離任5年內擔任說客;擴展說客的定義,限制行政官員離任后以顧問或咨詢等名義掩蓋說客身份;終身禁止高級政府官員為外國政府游說;限制外國說客在美國選舉中捐款等。然而,就連特朗普自己也不得不承認,他的競選團隊里充滿了說客。
總之,在游說者們的操控下,游說已經演變?yōu)榇鄹拿褚獾恼问侄巍Mㄟ^游說,利益集團得以操控國家?guī)缀跛械闹匾獩Q策。這徹底違背了民主制度的設計初衷,也與民主精神背道而馳。與游說相伴的權錢交易、政治腐敗等已成為美國社會的頑疾。而游說早已與美國政治體制融為一體,要想徹底革除其弊端,恐怕并非易事。
(作者單位:湖南省社會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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