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落馬廳官懺悔:收錢要的是感覺,是對我的尊重
2016-03-15 16:52:55 來源: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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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些錢并不多,但我要的是一種感覺,錯誤地認為這是對我的尊重,是實現(xiàn)自我價值的一種方式。”這是3月15日,正義網(wǎng)(檢察日報)刊發(fā)的一篇河南副廳級落馬官員懺悔錄中的一句話。以下是全文。
資料圖
懺悔人:祝義方
原任職務(wù):河南省平頂山市政協(xié)黨組副書記兼新城區(qū)黨工委書記(副廳級)
涉案罪名: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
判決結(jié)果:2015年4月20日,法院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犯罪事實:2000年至2013年,祝義方利用職務(wù)便利,單獨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和向他人索取財物共計人民幣1989.8萬元、美元1.7萬元等;侵吞公款人民幣45萬元;并有人民幣1373萬余元、美元7萬余元、日元4萬余元等巨額財產(chǎn)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我由一個普通工人子弟一步步成長為一名廳級領(lǐng)導干部,又一步步淪為一名階下囚,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原因。
丟掉本色,價值觀錯位。我出生在一個普通的鐵路工人家庭,18歲下鄉(xiāng)插隊,先后當過團委書記、鄉(xiāng)長、鄉(xiāng)黨委書記、副縣長、市長、市委書記。我常捫心自問,為什么艱苦關(guān)過了,創(chuàng)業(yè)關(guān)過了,腐敗關(guān)沒有過?我覺得最根本的還是隨著職務(wù)的升遷,榮譽的取得,我逐漸忘掉了初心、丟掉了本色,享樂主義、拜金主義開始占了上風,滑得越來越遠。
濫交朋友、喪失原則。我的問題主要發(fā)生在舞鋼工作期間,這個時期也是我朋友最多的時候。這些所謂的朋友,逢年過節(jié)前來看我時爭先恐后,聽說我家中有事就跑前跑后,遇到我在外出差則鞍前馬后。對于這些,我曾一度認為很“風光”,感覺自己人緣不錯,頗有些“成就感”。現(xiàn)在想想,他們請我吃的每頓飯都懷有目的,看中的不是我本人,而是我手中的權(quán)力罷了。可悲的是,我當時并沒有深刻認識到這一點,原則性不強,守不住底線。
心理失衡、盲目攀比。開始,我也一直嚴守“規(guī)矩”不收禮。到舞鋼和新城區(qū)工作后,看到不少礦主、老板能力不比自己強,工作不比自己累,風險不比自己大,智商不比自己高,但賺錢卻比自己多、比自己容易。隨著與他們的交往增多,我開始有了盲目攀比心理,期望值也漸漸高了。由開始的三五千元,到后來的5萬元、10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也敢收。在新城區(qū)我主要負責人事工作,這些年陸續(xù)進了一些人,不少人沒有送禮,但只要送的我都收下了。其實這些錢并不多,但我要的是一種感覺,錯誤地認為這是對我的尊重,是實現(xiàn)自我價值的一種方式。
是非不明、心存僥幸。我在不同場合也曾大講廉政,我也看過很多落馬官員的案例,但平時對法律學習不夠、理解不透,更談不上敬畏法律,以至于法治觀念淡薄,政策界限模糊,不能明辨是非,更不能用來警醒自己。貪污公款,我也知道這是犯法的,但有一部分也確實用來招待了朋友,我覺得只要讓工作人員找好票、下好賬后,就合法了,別人也查不出來。假如我當初能夠按照黨紀國法嚴格約束自己,今天的悲劇就不會發(fā)生。只可惜,這個世界上沒有“假如”;在人的一生中,也永遠沒有“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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