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起晉江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 違者從重處罰
2017年7月1日起 晉江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
即日起非晉江籍摩托車禁止進入晉江中心市區(qū)
2017年7月1日起,晉江全面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請市民不要盲目購買超標電動車。
晉江交管部門透露,明年7月前將出臺相關細則,禁止超標電動車的區(qū)域可能從晉江中心市區(qū)逐步擴大禁行范圍,直至全市;從即日起,對非晉江籍摩托車實行限行管制措施,禁止非晉江籍摩托車進入中心市區(qū),禁止摩托車從事營運載客,違者將從嚴從重處罰。
民警介紹,合標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應不大于20公里/小時,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電動機額定連續(xù)輸出功率應不大于240瓦。這類車輛納入非機動車管理。
從去年11月底開始,合標電動自行車在晉江可以上牌。車主只要帶齊電動自行車正式發(fā)票、出廠合格證明、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到晉江交警大隊車管服務大廳,交驗車輛合格后可掛牌上路,號牌10選1,上牌費用總計13元。
交警提醒:電動自行車應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未設置非機動車道的,應靠路右側行駛,且駕駛人須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載人。